第1页 共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转贴:转业军人PK强盗政委

1楼 2007-01-31 09:31:55
复制本帖链接 | 查看全部 | 只看楼主
我叫唐××,男,1967年5月25日出生,甘肃省古浪县人。1985年10月入伍,1989年12月入党,1990年7月毕业于西安陆军学院。2000年元月被组织确定转业,2000年9月,在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过程中,由于我家属(妻子)在甘肃兰州市工作,而我本人却被分配到了父母所在地甘肃武威市,按照兰州军区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我当年没有办理转业手续。推迟一年后,2001年12月转业到兰州市工作。转业前是兰州军区×步兵旅政治部干事,上尉军衔。

确定转业后的坎坷之路

我家属名叫李××,是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的一名护士。在我们恋爱期间,由于种种原因,我们俩的关系遭到了她家人的反对。

2000年元月,旅政治部主任徐世忠找我谈话,正式通知我转业。3月份在我准备填写《转业干部报告表》时,考虑到我和李××之间只是恋爱关系,在选择转业去向时,自己便选择了父母亲所在地甘肃武威市。后来,由于我们俩人的感情基础比较好,再加上在许多首长、战友、同学们的热情帮助和极力撮合下,2000年4月29日,我和李××背着她的家人,在兰州市七里河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手续。

当时正值“五一”节假期。等到假期过后,我便将此情况报告给了甘肃省军区转业办公室,鉴于我目前的实际情况,请求调整改变我的转业去向。随后,按照军转办的要求,我和家属把我们俩人的结婚证书复印件以及总院干部科出具的证明一同交给了他们。

由于我是先填写《转业干部报告表》,后办理的结婚手续,所以到了后来,甘肃省军队干部转业办公室在审查档案时,从我的档案中看出我没有结婚,《家属情况一栏表》中没有填写内容,他们便认为我们的结婚证书复印件以及总院干部科出据的证明不足以说明问题,很可能有作假行为。因此,他们以“去向已定,不宜做调整”为由,仍然把我分配到了父母亲所在地甘肃武威市。2000年8月底,武威市水利局将报到通知书发到了我所在部队,要求我在9月中旬到武威市水利局报到。

事已至此,我才感到事情的复杂性。为了能调整改变转业去向,为了能避免两地分居,我不断奔波于兰州—武威之间。一方面,我将我的军官证、家属的文职干部证以及我们俩人的结婚证一并拿到甘肃省军队干部转业办室,找到他们的负责人刘主任,让他把所有的证件、证书都看了一遍,检查了一遍,确定我们并没有弄虚作假之后,请求他们将我的转业去向调整到兰州;另一方面,我把此情况向旅政委成宝西做了汇报。考虑到我的转业问题比较特殊,一旦今年去向调整不了,那我只能等到明年再走了。尽管兰州军区政治部有这方面的文件规定,转业干部当年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可以推迟一年转业,但为了慎重起见,我还是先后三次当面向政委成宝西汇报了我的情况,请求组织给予理解和帮助。

记得我第一次向政委汇报情况时,心情特别紧张,总感到事情的前前后后比较复杂,一时竟不知从何说起。好不容易镇定下来,便说了句:“政委,我结婚了!”因为在当时,我们几个大龄青年的老大难问题在机关是排了号的,政委对此也很关心,有几次还专门问起过此事。再说,就是因为我结婚才导致了调整转业去向问题的出现,所以,想了半天我先说出了这么一名话。谁知成宝西听到这句话后,脸色突然一变,几乎是吼着说出了两句话:“谁让你结的婚?谁批准你结的婚?”当时我只觉得头嗡的一下,整个人都傻了,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这两句话?等了好半天回过神来,我才想到当初申请结婚时,是政治部杨副主任签的字,这便赶忙说到,是杨副主任批准的。听到我的回答后,成宝西一转身,怒气冲冲的走了。

后来听杨副主任讲,就因为这件事,他也被成宝西狠狠地训了一顿。成宝西的意思是当初就不应该批准我结婚,不结婚也就不会出现现在的这种局面了。本来为了成宝西的那两句话我就比较难过,一听到杨副主任这么一说,心里面更是不好受。我不知道我到底是做错了什么,难道一个30出头的大龄青年就不应该结婚。最后又想,是不是那天正好碰到政委不高兴,或者有什么急事,还是重新找个时间再向政委汇报吧。

记得我第二次向政委汇报情况时,心里面更是紧张,站在那里还没等我说什么,倒是政委先开口冷冷地说了一句:“要顾全大局啊!”便转身走了。看着政委的背影,想着他说的那句话,我真正体味到了什么是寒心。想想我当兵十六年来,先后经历了全军三次精简调整。每一次的精简调整,组织怎样安排,把我分配到什么地方,自己什么话也不说,背起背包就走,这难道不是顾全大局!想想我当兵十六年来,不是上机关,就是下基层,对于每一次的调动,对于每一次的调整,自己从来没有向组织提出过任何要求,这难道不是顾全大局!想想我当兵十六年来,就在我机关工作满三年,正准备晋升职务的时候,组织突然确定我转业,我没有任何怨言和想法,坚决服从组织的决定,这难道不是顾全大局!为什么就在我转业即将离开部队的时候,为了避免两地分居,为了避免家庭破裂,我就不能有一点点个人考虑?我就不能有一点点私心杂念?

记得我第三次向政委汇报情况时,正好是政委要找我谈话。当时我还在兰州为我的事情到处奔波找人,采取各种办法调整我的转业去向。旅政治部也派去了一名科长和一名干事以组织上的名义和甘肃省军队干部转业办公室协商。起初军转办答应可以调整,可到了后来,他们认为今年全省的转业工作已基本结束,整个工作当中都没有出现什么差错,如果要是调整了我的去向,这就意味着他们的工作中还是有失误,有问题。所以他们不愿意这样做,也就最终没有调整我的转业去向。听到政委要找我谈话,我们三人于2000年11月2日乘车返回部队。一路上我还在想,借此机会好好和政委谈谈,认认真真把自己的情况汇报一下。

11月3日上午,在政治部杨副主任的办公室见到了政委。成宝西的态度仍然蛮横不讲理。一开始他就批评我说:“你不顾全大局,你不领组织的情,你就是再等上一年也进不了兰州市。”中间我插了几句,讲到我家属的情况,本来她们家就反对我俩结婚,如果转业后又是两地分居,明摆着我们这个刚刚组建的家庭就要破裂,在这里我请求组织给予一些理解和照顾。谁知成宝西却说到:“女人嘛,既然和你结了婚,年龄一大,绝对不会和你离婚的。”听到这句话,我异常气愤,这像是一位旅政委说的话吗?一个多小时的谈话,我再也没有说什么,只是静静的看着成宝西,我不知道这位旅政委还能从嘴里说出些什么。下午,在成宝西的指派下,政治部的两位副主任也来找我谈话,他们都劝我先到武威市水利局报到,然后再想办法调回省水利厅,目的还是要逼我去武威市报到。

此时此刻,我真正感受到了一名转业干部的可悲之处。在部队,自己辛辛苦苦工作了十几年,临走时竟被部队当作垃圾和包袱一样,不管采取什么办法,能扔就扔,能推就推,毫不顾及一名转业干部所面临的困难和现实问题。当天晚上,我彻夜难眠,整整思考了一夜。

11月4日上午,在杨副主任办公室,我把昨天晚上考虑好的想法向杨副主任作了详细汇报。我决定先去武威市报到,但在报到之前,我要到省水利厅找人帮忙,只要水利厅那里表示可以调动,那怕转业到武威市后,再等上半年或一年的时间,我都不在乎。此时我想起了我家属的表姐,她有一个姓苏的女同学,一直在搞水利工程,经常和水利厅的领导打交道,生意做的比较大。这时候,我想通过她来帮忙,估计不会有什么问题的。昨天晚上,就此事我已经打电话给我家属的表姐,她表示凭关系没什么问题,让我赶快回兰州办理此事。如果不是成宝西反复逼我、压我去报道,如果不是对成宝西的彻底失望,我还真想不到这一步。

听到我的想法后,杨副主任很高兴,他建议我回兰州之前再找政委谈一谈,缓解一下关系,时间就安排在今天下午。我当即表示不愿意再找政委谈了,并说明了原因:一方面,我已经找他谈过几次了,每一次都让我很伤心,再谈下去除了吵架不会再有什么结果的。尽管事情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可我还是不愿意面对面地和成宝西发生冲突;另一方面,我是政治部的转业干部,我有什么事情和想法只能给政治部首长汇报、反映。再说这件事情又很急,我呆在部队又起不了什么作用,必须抓紧时间赶回兰州具体办理此事。中午吃过饭大约一点钟,我离开部队当即乘车返回了兰州。(谁知道我这次离开×旅回兰州,竟然成了成宝西后来逼我承认是“私自离队”的借口和理由。)

整整跑了一个星期,最后才搞清楚甘肃省水利厅不是垂直领导单位,它和邮政、银行等单位还不一样,他们调人也还得经过省人事厅。水利厅的领导表示,他们那里没问题,他们通过正常渠道向人事厅申请指标,申请调人,让我想办法去到人事厅找人,抓紧时间把这件事情定下来。人事厅确实没有熟人,瞎跑了几天也没有任何结果。后来,听说我的档案已经被退回到了甘肃省军区转业办公室,也就是说,今年已经没有机会了。

得知这一消息后,我心里面简直难受极了,心想大半年的奔波劳累到头来还是一场空,心里面真是不甘心。其实,真正难受的还是我家属。当时我家属已经怀孕一个多月了,本想等我的工作联系好一上班,我们便向她家人挑明我俩的关系,争取得到她家人的认可。可现在,所有的希望都一一破灭了。我家属打算不要这个小孩,她主要是考虑到我目前还没有工作,部队上的工资也被停发,经济上的确很紧张;同时也考虑到,因为她家庭的反对,她的心情一直都不好,这样对小孩的发育会有影响。得知我家属的想法后,我是坚决不同意,总觉得小孩是无辜的,我们不应该这样对待他。为此,我和家属之间因为小孩的事情多次发生争吵。最后,看到家属的态度一直都很坚决,还是我做出了让步。

为了不造成什么影响,11月底,我和家属在总院附近的一家妇科门诊买了药,在一位姓徐的女医生的指导下,采取了药物流产,结果是药物流产失败。我们在医院做B超检查时,医生告诉说,小孩的生命力特别强,药物对他几乎没有产生什么影响。听到这话,我和家属俩人都哭了,尤其是家属哭的更伤心,一再埋怨我说:“要不是因为你没有工作,小孩一定会很健康的生下来的。”我很内疚,心里面就像刀割一样难受,可遇到这种情况我又有什么办法呢?最后,在医生的建议下,12月底准备做人工流产手术。

就在这个时候,我们同一科室的干事苏江来到兰州,说是帮助军区政治部编写抗美援朝烈士一书。由于编书的工作量很大,时间又很紧张,苏干事一个人很难按时完成任务。鉴于这种情况,我便毫不犹豫参与了这项工作,帮助苏干事整理大量的资料。其间,由于苏干事感冒,我家属也不顾身体的不便,专门为他输了三天的液体。就这样,在我和家属的帮助下,苏干事顺利完成了这项工作。后来听说,军区政治部李干事在总结这项工作时,给予了我旅很高的评价,对此我也感到高兴。等苏干事返回部队时,我亲自把他送到车站,专门交待让苏干事捎话给杨副主任,既然我今年转业没有走成,我主动要求参加工作,特别是像这样在兰州出差的工作,我完全可以做好。

12月24日,考虑到我在兰州已经呆了这么长时间了,现在又恰好到了年底,我也应该向政治部首长汇报一下我的思想和目前的情况。就这样想着,晚上我便提笔给杨副主任写了一封信。在信中,首先我表达了自己深深的歉意。因为今年没有离队,主要是我个人原因所造成的,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有关这方面的处理;其次是拜年问好。新世纪、新千年的元旦、春节就要到了,在这里我向部首长和同事们送去我良好的祝福和最真诚的祝愿;第三是写了一份保证书。想到今年没有离队,又要再等一年,在这段时间里,我一定要让首长们放心,严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保证不参加任何非法组织等等。信写好后,正好是苏干事从集团军出差回来,路过兰州时在我这里停留了一天。为保险起见,我便把这封信交给他捎带回去,请他当面交给杨副主任。

12月25日,在甘肃省妇幼保健医院,我陪着家属做了人工流产手术。为了不让她家里人知道,我家属做完手术后不愿意请假休息,硬是在手术第三天便开始上班。当时,妇幼保健医院的医生坚决不让出院,说我们简直是胡闹,要求我家属无论如何也得休息半个月的时间。由于休息时间太短,我家属的身体一直恢复的不太好,我呆在身边一直都在照顾她。

临近春节,本来说好的我们租的房子是半年时间,可住了三个月不到,由于房主家中有事,非要让我们搬出去。在我们的再三要求下,房主才勉强答应,等到春节过后再搬。新世纪新千年,我和家属俩人就是在这种条件下度过了一个并不完美但很愉快的春节。正月初五刚过,我就准备搬家,恰好这个时间,苏干事又来军区出差,顺便到我家来看望我们,我非常高兴,就请他帮我一块搬家,并借此机会再在我这里住上几天。正月十二,苏干事临走时特意邀请我和他一块回武威,我想着春节期间也应该回去看望一下父母,这便答应了他。当我家属知道后却不同意,说怎么也得等我陪她到医院检查完身体之后再回。就这样,苏干事一个人先走了。

  本贴于 2007-01-31 09:40:31 被【步浪@-05oZ】修改
2楼 2007-01-31 09:34:14
非法拘禁后的屈辱经历

2001年2月6日中午,我正在新搬迁的房间里打扫卫生,旅政治部魏副主任、干部科王科长还有苏干事一行三人突然来到我这里,我感到非常奇怪。魏副主任告诉我说,他们这是从集团军开会回来,路过兰州时政委打电话说要找我谈话,他们便从兰州下车,到我这里来给我说一声,想和我一块回去。

一听到成宝西又要找我谈话,我心里面就很难受,也很犹豫,但又想到魏副主任他们一行能亲自过来,说不定有什么急事,便问道:“有什么急事没有?如果没有什么急事的话,我想等几天再回去。”一来我刚搬家,房间里很乱,还需要好好收拾一下;二来我就准备利用这几天时间给地方一些领导拜年,想早一些联系我的工作,烟酒等礼品就摆在地上,魏副主任他们也看到了;第三就是我家属的身体情况,说好的正月十五过后,我要陪她到那家做过手术的医院去重新检查一下身体。魏副主任表示,他要请示一下政委。当晚,在他们居住的宾馆里,魏副主任告诉我说:“我给政委汇报过了,政委不同意,让你近快赶回,谈话本身也耽误不了多长时间,明天跟我们一块回去,后天上午谈话,下午我们就把你送到车站,来回也就两天时间,这也耽误不了什么事。”听到魏副主任这么一说,我想既然耽误不了几天,那就回吧。第二天中午(也就是农历正月十五中午),我没来的及给我家属打声招呼,就和他们乘车返回部队。

当天晚上吃过饭,杨副主任和我一起来到他的办公室,说政委一会儿就在这里和我谈话。大约七点半钟,成宝西恶狠狠地走了进来,一开口连续大声问了几个“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之后,就对我呵斥道:“你是不是一名军人?你是不是×旅的人?你是不是政治部的人?”等等。听到这些没完没了的呵问,我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心想:我在兰州这段时间,除了处理家庭的一些事情外,我该捎话的捎话了,该写信汇报情况的汇报了,而且在信中我还专门写道:“既然我没有转业离队,那我仍然是政治部的一员,我的一言一行都要为政治部负责,为全旅负责等等。”现在,成宝西却这样呵问我,这样辱骂我,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成宝西到底想干什么?

接下来成宝西就骂的更厉害了。什么“gongchan党最怕认真二字,今天我就认真一下……”什么“这次我找你回来谈话,说白了是一个幌子,目的就是为了收拾你……”什么“你知道不知道你是‘私自离队’,离队时间九十多天,我要劳教你……”等等。听到这些话我才明白过来,还是因为去年我没有转业离队,成宝西对此耿耿于怀,怀恨在心,这次是他准备好了要整我,要收拾我。成宝西骂了我那么长时间,我始终没有讲一句话,心想:“你既然准备好了要收拾我,那就收拾好了,联系工作期间,我又没有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也没有参加地方任何非法组织。至于刚才骂我时所提到的‘私自离队’九十多天的情况,那是根本不存在的,你劳教我,你凭什么劳教我?”

接下来,成宝西是越骂越凶,越凶越骂,不一会儿,他拿起电话一声令下,旅直警侦连的一名排长带着八名纠察急匆匆地跑了上来,站在办公室门口的走廊两侧;三营教导员陈玉年和一名排长带着四名战士直接冲进办公室,一边两名战士强行把我的胳膊拧在背后;政治部袁副主任在成宝西的指使下,强行夺走了我随身携带的装有我各种证件的黑色小夹包。

当时,办公楼有不少加班的机关干部,他们看到这种阵势也搞不清是怎么回事,都在旁边观看。按照成宝西的指示,我在八名纠察的严密控制下,被四名战士拧着胳膊,在众多机关干部面前,像“犯人”一样被押送到了原×师早已废弃的禁闭室内,关进了一间又黑又冷的房间里。我从兰州来的时候只穿了一身薄薄的西服,想着谈完话之后,就立即返回兰州,可谁知却被关进了禁闭室。禁闭室里面很冷,地板上都结了一层厚厚的冰,我被冻得浑身发抖,一位同事实在看不下去,偷偷把他穿的一件棉大衣扔了给我,就这样我还冻的受不了,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活动身体。深夜零点以后,杨副主任来到关押我的房间,他故弄玄虚地对我讲,考虑到我曾经为×旅做过不少贡献,政委的意思就不把我关在这里了。随后,他们又把我转押到旅招待所一楼拐角处的一间房子里。

这是招待所一间简陋的标准间。房间里有两张床,靠窗户的一张床上住的是我,旁边的一张床上住的是保卫干事,他负责具体看管我。房间的窗户上装满了钢筋铁条,门口有两名哨兵昼夜站岗,其中一名规定必须是干部。我被严格的限制在这间房子里,不允许走出房门半步,不允许与别人接触。隔壁的房间里住的是保卫科长和干部科长,他们总体负责关押一事。从正月十五元宵夜起,就是在这种条件下,我便开始了漫长的“犯人”生活。

看到成宝西这么狠毒,这么卑鄙,竟然利用他手中的权力,强行给我扣了一个“私自离队”的罪名,对我实施“非法拘禁”。作为一名×旅的转业干部,此时此刻,连最起码的人格、尊严都没有了,连最起码的人身权利都得不到保障,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义,我真想到了死!为了表示我的强烈不满和抗议,从我被关押开始,我拒绝吃饭,仅靠一些开水来维持生命。

得知我三天没有吃饭,尤其在最后一天还晕倒过几次之后,成宝西专程来到关押我的房间,这也是他第一次来。成宝西这次的态度比较好,似乎带着一些诚意对我讲:“是不是我们工作中有失误的地方,是不是在我们之间有一些误解,我们能不能开诚布公的谈一谈?”我当时也觉得,在这件事情当中肯定有误会,这便强忍着饥饿的痛苦和他谈了一个多小时。我把家属的情况、小孩的情况以及托人捎话、捎信的事一一都讲了出来。成宝西听了之后好像很吃惊,说他对我捎话、捎信的事情根本不知道,并当即表示,如果要是这样的话,那这件事的性质就不一样了,他马上就去查这件事,尽快放我出去。同时他要求我要答应他,从明天起开始吃饭,不管怎么也不能跟自己的身体过意不去。看到成宝西一脸的诚意,想到事情很快就会解决,我便答应了他。

由于三天没有进食,胃已经萎缩的很厉害了,身体相当虚弱。当天晚上,旅直医院来了几名医生和护士给我输液体,第二天,按照医生的嘱咐,我才慢慢开始恢复吃饭。

几经周折后,他们终于搞清楚了有这么一回事,按照他们的说法,因为苏干事忙于工作,竟把捎话和捎信这件事给忘了。在我被关押的第十六天的晚上,政治部杨副主任、袁副主任当着我的面打开了我写的那封信。杨副主任看完信后,沉默了好长时间后只说了一句话:“我很感动!”袁副主任看完信后很生气的骂道:“苏干事是怎么搞的,这么大的事情他就能随随便便给忘了。”之后,他们都表示,要把这件事情报告给政委。

过了几天,没有任何消息,又过了几天还是没有消息。眼看着我都被关押了二十天时间了,成宝西仍然没有放我意思,我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赶忙用自己来时携带的移动电话,把我被关押的事情告诉给了我家属,让她了解事情的真实情况,一旦我在这里出了什么事,她至少知道是怎么回事。在此之前,我一直都瞒着她,总觉得这件事情是一个误会,过几天就会没事了,谁知道事情让他们越拖越复杂,越复杂他们还在拖。我家属得知这一消息后非常吃惊,也非常气愤,坚决要来部队看望我。我劝阻了几次她都听不进去,我便对她说:“你来可以,但到部队后,绝对不能吵、不能闹,看望一下我,了解完情况后就回去。”

就在我被关押的第二十四天的早晨,我家属连夜乘火车来到部队。我知道家属来看望我的时间不长,为了不让她过多的担心,我就把事情的前前后后详细地告诉了她,希望她能相信我,我并没有做错什么,也不会有什么事的。我家属了解情况后就劝我,让我把真实情况向上级部门反映,请上级首长来处理这件事。第二天晚上,我家属匆匆忙忙地走了,在她走之前,成宝西还专门找她谈了一次话,意思是让她回去后不要乱讲这件事情。

在我被关押的第二十七天的晚上,成宝西突然撤走了哨兵,当时我心里一阵欣喜,想到事情总算有了进展,事情也该有个结果了,可谁知这竟是一个假象。当天晚上,成宝西专门召集人开会,第二天一早,他们就正式向我摊牌,明确规定在三天时间内,要让我主动承认自己是“私自离队”,否则,三天时间一到,不管我承认不承认有“私自离队”的事实,他们就直接把我送进劳教所。尔后,成宝西、两位副主任、政治部的几名科长像走马灯似的,来回反复做我的工作,不断给我施加压力,采取威逼、利诱、哄骗等手段,让我必须承认自己是“私自离队”。成宝西的强盗逻辑是:“去年11月4日中午,我离开×旅回兰州的时候没有给他打招呼,不给他打招呼就是不请假,不请假就是私自离队。”

当时的气氛有多么的紧张,当时的情形是多么的可怕,在这里我无法用文字来进行描述,只是我知道,此时的成宝西已经到了穷凶极恶的地步,在目前的情况下,他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做得出来;我也很清楚,我不能再这样由他们任意摆布下去了,我必须要把事情的真实情况向上级部门反映。就在这三天的时间里,我通过打电话的方式,让我家属在电话当中记录、整理出了我的控诉信,让她拿着控诉信前去集团军反映我的问题。

迫于成宝西的淫威,政治部的两位副主任也充当了帮凶的角色。杨副主任跑来装模作样地对我讲:“你一定要考虑清楚,不要拿自己的前途和命运开玩笑,你还年轻,一旦把你关进了劳教所,你的一切都完了。”保卫干事出身的袁副主任也不断威胁我说:“你‘私自离队’的材料是由我来准备的,你看着办吧,到时候可别怪我不客气。”后来,那位扬副主任又神神秘秘地说道:“其实,你就是承认了‘私自离队’,我们也不会真的把你怎么样,你只要给政委一个台阶下,这场戏也就收场了。”就连成宝西自己也讲:“唐××你要搞清楚,我作为一个旅政委,完全可以凭借我的关系直接把你送进劳教所,也许集团军机关有人会对此持有不同的意见,但这都无济于事。”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向后推移,随着他们规定的期限一点一点的临近,我感觉到我的呼吸越来越困难,我的生命仿佛就要走到终点。

第三天下午,距成宝西规定的6点钟的期限已不足3小时。我当时就像疯了一样,在房间里大声喊叫:“你们就是把我杀了又怎么样?你们就是把我枪毙了又怎么样?我没有做的事情就是没有做!”就在这充满火药味的危险时刻,一位看管我的好心同事给我出主意说:“你干脆装疯算了,要不然成宝西真要把你劳教了,那可就完了。”我苦笑道:“我还用得着装吗?我现在跟疯了又有什么区别?要是真疯了的话,成宝西倒是不会把我送进劳教所,他会直接把我送进疯人院的。”

可怕的三天终于过去了,他们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就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一样。后来才知道,丧心病狂的成宝西竟然以捏造的事实为依据,将我按照“劳动教养”上报兰州军区,军区机关通过审查后没有批准他们的报告。按理来说,这时候成宝西就可以把我放出来了,谁知,成宝西又以“集中居住”为由,仍然把我限制在那间屋子里。虽然没有了哨兵站岗,可是,那位看管我的干事仍然同我住在一起,保卫科长、干部科长仍然住在隔壁的房间里,我同样不能离开房间半步。

此后,成宝西又从其它方面着手,想方设法挑我的毛病,找我的不是。最终,他们查出由于去年我忙于联系工作,没能按时交纳党费,成宝西便开始从这方面大做文章。他先是安排了政治部的几名党员到关押我的房间,专门给我开党小组会,帮助我“提高认识”;紧接着,成宝西就要准备召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劝我退党,取消我的党员资格。目的还是对我施加压力,让我屈从于他的淫威。

在我被关押的第四十天,我家属打电话告诉我,她请假去了我们集团军,没想到在集团军政治部的大门口,却遭到了两名政治部干事的刁难和阻拦,没能见到首长。路途当中由于感冒,回来后又大病了一场,身体已经撑不住了。想想我家属为了我的事情,整日提心吊胆、惶恐不安不说,还带病奔波于兰州—武威—西安之间,最终把身体都累垮了,我心里真不是滋味,对于成宝西这个没有人性的家伙,我除了气愤之外,更多的则是仇恨!经过再三考虑,我决定不能再拖累我家属了,不管怎么样我得先出去。

在我被关押的第四十三天的上午,我主动向成宝西汇报自己的思想,承认了自己去年11月4日离开部队时,没有给他打招呼是我的不对,并愿意对此做出检查。对于我的突然转变,成宝西并没有放松警惕,他和政治部的两位副主任商量后,精心组织策划了一场由政治部全体人员对我进行的“批判会”。

在我被关押的第四十五天的上午,在政治部的会议室内,“批判会”开始了。为了能早点出去,我只好忍辱负重地参加了这场“批判会”。“批判会”由政治部袁副主任主持,他毫不掩饰的对我讲道:“这次开会的目的就是要批的你唐××心服口服,让你没话可说。”会上,从副主任到各科长、到每个干事都讲了话、发了言,他们都按照成宝西的意思,昧着良心,对我大加批评和批判;就连几个刚调上来没多长时间的新干事也大谈其感想和认识。“批判会”整整持续了三个小时,不管他们怎么讲、怎么批,我始终把握住一点,我不是“私自离队”,我也没有“私自离队”。

在我被关押的第五十天的上午,成宝西又找我谈话。这次,他把旅长也请了出来,按照他的说法,这次是以党委的名义和我谈话,也是最后一次谈话。他冠冕堂皇地把一切责任都推到党委“一班人”身上,并一再表明这和他本人无关;然后,他罗列出以前对我的种种好处,希望我能理解他。最后,他又对我提出了几点要求,除了大话、空话和假话之外,最根本的意思就是让我出去不要乱讲、乱说。看到成宝西竟然把这件事情说的如此轻松,竟然把自己的责任推的一干二净,我内心十分气愤,强压着心中的怒火。

就是从这次“谈话”开始,我的“犯人”生活总算结束了。成宝西将我放出了那间屋子,允许我在营区内可以随意走动,并归还了扣押我装有各种证件的小夹包。接下来,按照正常的工作程序,我又重新填写了《军队干部转业报告表》,将我的转业去向改为兰州。同时,按照他们最新的规定,我又填写了转业干部休假报告表。

2001年4月8日,我乘车赶往兰州。记得我来的时候还是风雪交加,天寒地冻的,没想到我返回时,到处已是春暖花开,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
3楼 2007-01-31 09:35:56
恢复自由后的艰难上访

回来之后,心里面久久无法平静,刚刚结束的一切就像是一场噩梦一样,让我怎么都不敢相信这会是真的。我想尽办法想摆脱这一切,想忘掉这一切,可那场噩梦却像影子一样死死缠住我,使得我无法摆脱,无法忘记。

备受摧残和折磨之后,我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那突如其来的“非法拘禁”,在我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一下子使我陷入了一种绝境,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50天的关押时间,我没有洗漱用具,也没有换洗的衣服,更不能出去洗澡,连一个真正的犯人所享有的权利都没有;50天的关押时间,我无法读书,也无法看报,更不能和其他人接触,每天所面临的就是他们一遍又一遍的恐吓、威胁和折磨;50天的关押时间,我吃的都是凉饭冷菜,自己落下了慢性胃病不说,还患有严重的神经衰弱症,经常头痛、头晕,晚上彻夜失眠,体重都下降了10斤。在这五十天的关押期间,我精神上所受到的折磨、心灵上所受到的打击、身体上所受到的伤害,此时此刻我是用语言和文字都无法进行描述。我家属在这件事情当中,为了我整日担惊受怕不说,还拖着虚弱的身体到处奔波反映情况,身心也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为了捍卫自己的人格和尊严,我要向上级首长机关控告成宝西的卑劣行径。

近一个月的时间,我把自己从确定转业以来到被关押期间所经历的一切事情都详详细细写出来,形成一万多字的文字材料;我又专门写了一份控诉信,向兰州军区首长、机关控告成宝西的违法行为。我家属也根据她当时来部队看望我时所见到的情景,向军区首长写了一份信。2001年5月初,我将所写的材料和信件一同寄了出去。

6月4日下午,同一科室的张干事前来告诉说,我写的控诉材料军区首长做了批示后转到了集团军,现在集团军工作组已经到了×旅,专门调查处理这件事,希望我能回去一趟。为了防止再被关押,为了防止再出现意外情况,这一次我做了认真细致的准备。我和家属专门到兰州市的一家律师事务所聘请了一名律师,请他来关注这件事情。

6月7日中午,我乘车回到了部队。一进×旅的大门,我就本能地感觉到了一种恐惧和不安,那50天的日日夜夜,现在想起来还心有余悸。如果当初不是我积极主动地“认错”,不是我忍辱负重的参加那个“批判会”,真不知道成宝西这个强盗还要把我关押多长时间。

当天晚上8点钟,集团军保卫处王副处长、干部处张干事两人找我谈话,时间一直持续到深夜1点。第二天上午8点,那位王副处长又单独找我谈话,时间长达四个小时。在谈话中(确切地说是在审问中),那位姓王的副处长态度蛮横,不讲道理,多次拍着桌子要我承认自己是“私自离队”,并不时威胁说:“如果你再不承认自己是‘私自离队’,我将以集团军的名义,建议×旅继续对你进行关押。”那位姓张的干事也故作轻松地对我说:“这怎么能说是关押你呢?他们当时又没有捆绑你,也没有给你戴手铐,而且让你住的还是招待所。”作为一名受害者,向上级组织如实反映自己的问题,没想到集团军工作组竟然这般不负责任,他们不但不调查西对我实施“非法拘禁”的事实,反过来却和成宝西串通一气,狼狈为奸,非要逼着我承认自己是“私自离队”。

后来,当他们看到我对他们的恐吓、威胁并不理会时,那位姓王的副处长终于沉不住气了,索性拿出成宝西伪造的×旅“党委常委”会议记录本和对我实施“行政看管”的手续让我看,并对我说:“问题就出在你身上,你要放聪明一些,不要再告状了。”那位姓张的干事也信誓旦旦地说道:“根据我的调查,关押你的时间也就是十几天,不会超过十五天的,这件事情就到此为止了。”面对这般愚弄,面对这样的威胁,我带着伤透了的心,绝望地离开了×旅。

6月中旬,我回到了父母家中,将事情的前后经过以及集团军的处理结果都告诉了我71岁的老父亲。在此之前我一直都瞒着家人,瞒着父母,不想因为这件事情让他们操更多的心。深受“文革”迫害、干了一辈子公安工作的老父亲听到我的遭遇后非常气愤,他怎么也不敢相信,“文化大革命”都过去几十年了,他的儿子在部队,却被一个旅政委采取非法手段进行诬陷和迫害,遭受了和他一样的命运。年迈的父亲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他硬撑着不方便的身体,给我们部队领导写了一封信。他表示,坚决支持我上访,如果上级组织处理不好这件事情,我们将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10月初,我将控诉材料重新整理后,连同我父亲写的这封信一同寄给了总政治部首长、机关。

在集团军工作组的包庇纵容下,此时的成宝西更是猖狂到了极点。在一次全旅干部大会上他讲到:“你唐××有本事就去告吧,我一点都不害怕,而且对我什么影响都不会有的,兰州军区政工线上只要有一个副师的提升名额,那就是我成宝西的。”(事实证明,成宝西猖狂地的确有道理,2002年7月,成宝西被提升为×师政委。)当他得知我不接受集团军工作组的处理结果,还要向上反映问题时,他便不断派人到兰州,以找我谈话为名对我施加压力,逼着我今年转业走人了事。

2001年6月到11月这段时间,×旅从干事到秘书、从科长到副主任、从副政委到副旅长,先后共来了6批人。他们在成宝西的授意下,一而再、再而三地反复纠缠我,不断对我施加压力,逼迫我转业离队。最后,干部科长王道安干脆住进了军区总院招待所,而且一住就是一个多月的时间。这些人根本就不懂得尊重别人,根本就无法体谅别人的感受和痛苦,为了完成成宝西交给的任务,他们往往不择手段,没完没了地纠缠你。到后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干脆躲藏了起来,不愿意再见他们。可他们又不断纠缠我家属,使得我家属精神上压力很大,上班时精力无法集中,工作中常常出现差错。

12月初,在老兵服员退伍期间,得知总政首长、机关对我写的控诉材料做了重要批示之后转给了兰州军区;兰州军区司令员、政委同样做了重要批示之后又转到了集团军。这一次集团军比较重视,专门委派负责×旅老兵工作的集团军副政委刘学理、干部处处长魏茂生来处理这件事情。

2001年12月6日,我又一次回到了×旅。一进旅的大门,我同样感觉到的是恐惧和不安。第二天上午,在政治部主任扬斌的办公室,集团军魏处长带着集团军负责转业工作的马干事找我谈话。这次谈话的气氛比较好,谈话的时间也比较长。魏处长对我材料当中所反映的问题一一做了询问,并做了详细的笔录。当天晚上8点钟,在旅招待所二楼西侧大会议室,集团军刘副政委、魏处长和马干事又找我谈话,谈话时间一直持续到晚上12点。

在这一次的谈话当中,集团军首长首先肯定了成宝西没有关押我的权力;其次,在我写的材料的基础上,基本认定了关押我五十天的事实;第三,对我在这件事情当中所受到的伤害和委屈以及我家属所受到的伤害和委屈给予了极大的同情和理解。听到一位将军语重心长的话,我当时感动的几乎哭了出来。自从我被关押到现在,从×旅到某集团军,没有一个人替我说句公道话,所有的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可他们就是在那里装糊涂。就连那些朝夕相处的同事、同行们也迫于成宝西的压力,在那里说着言不由衷的话,做着身不由己的事。

记的我刚被放出来后,同一科室的王干事看到我瘦的一点精神都没有,决定带我去一个条件比较好的连队吃饭,改善一下伙食。他说他曾经在这个连队当过排长,对连队的情况非常了解,也非常熟悉,连队的指导员以前也是政治部的干事。听他这么一说,我也觉得挺高兴,但又考虑到自己现在的身份比较特殊,会不会给别人带来一些麻烦,所以当时是很犹豫的。最后还是经不住王干事的劝,和他一同到那个连队去吃饭。谁知到了连队以后,指导员一看是我,竟然带着其他干部悄悄地走了,把我们俩人单独晾在那里。面对这种情况,我倒觉得没什么,只是把王干事弄的不好意思,饭没吃成反倒生了一肚子气。

接下来,刘副政委又讲到:他这次来的目的就是要认真处理这件事情,希望我们双方都能积极配合。尽管你是一名受害者,但也要从大局出发,拿出高姿态,高风格;你呢也不要一味地沉迷于那痛苦的回忆当中,成宝西把你关了50天,现在总不能把成宝西也关上50天;你还年轻,以后的路还很长,一定要振作起来等等。最后,刘副政委要求我在转业问题上表态,他认为,我不应该因为这件事情影响到全集团军转业工作的大局,并表示他一定会妥善处理好这件事情的。看到集团军首长诚恳负责的态度,我当即表示,我今年一定会按时转业离队。听到我的表态,刘副政委非常高兴,他对我的举动给予了赞赏,并说道:“要不要和你家属商量一下?要想办法做好你家属的工作,今天晚上已经很晚了,大家都早点休息,明天我们再接着谈。”

第二天上午,刘副政委又和我谈了许多,最后,他征求我对这件事情的处理意见。我考虑了一会儿,主要从三个方面谈了一下我的意见。首先,“非法拘禁”这件事情在×旅以及军区总院都给我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成宝西必须在一定范围内给我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其次,这件事情对我和我家属从精神上和身体上都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成宝西必须对此做出赔偿;第三,由于这件事情导致了我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联系我的工作单位,以至于兰州市军转办现在给我分配的单位我认为不理想,应该由组织出面重新给我联系单位。对于我的意见,刘副政委基本上同意,只是对我谈到的“赔偿”一词他认为不妥,应该纠正为“补偿”更为确切。至于联系工作单位的事情,他认为,到了年底再重新联系工作单位可能性不大,现在就局限在已经分配好的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这个单位,让×旅出面给我联系最好的单位。对刘副政委谈到的两点意见我认为比较切合实际,我表示接受。

12月9日上午10点,在刘副政委的主持下,我和成宝西坐在了一起,三方面对面的来处理这件事情。经过协商,我谈到的三条意见在会上被定了下来。会后,我们三方共同在会议记录上签了字,刘副政委就此还专门强调:“谁要是违反了这个决议,我们就追究谁的责任。”随后,当着集团军刘副政委、魏处长和马干事的面,在×旅旅长张建平的陪同下,成宝西向我赔礼道歉。尽管他找了很多客观理由来为他辩解,尽管他的态度还不那么诚恳,但他毕竟向我道歉了,作为一名受害者,我很高兴,我对他的道歉当即表示了感谢。接下来由于工作原因,刘副政委中午就要走,所以,剩下来的事项由魏处长和马干事负责具体处理落实。

没有想到的是,刘副政委一走,成宝西就变成了另一种样子。他一再表示:“作为一名旅政委给你道个歉已经够意思了,什么补偿?什么联系工作?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这在×旅的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看到成宝西出尔反尔的丑恶嘴脸,我算真正认清楚了他的本来面目。是的,在×旅的历史上是没有过什么补偿、什么联系工作的事情,但是,在×旅的历史上难道有过非法拘禁转业干部50天的事情吗?看来由组织出面来解决这件事情已经是不可能了,我决心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魏处长得知我的想法后坚决不同意,他表示要找成宝西再谈一谈,尽量落实刘副政委在会上定的三条处理意见。

一涉及到补偿,旅长张建平开始出面。这位在整个事件当中不发表意见、不参与此事的张旅长,此时却像一个小商贩一样,他单独找我谈了几次话,就补偿问题来回跟我讨价还价,被我断然拒绝。看到这些只懂得权力、不懂得法律,只知道地位、没有一点品位的首长,我心里面感觉到一阵阵的恶心。后来,经过魏处长从中周旋,他们勉强答应只给报销我看病买药的费用、打印邮寄上访材料的费用以及其它一些发票;对于联系工作单位的事情,他们派政治部主任扬斌出面,把我送到已分好的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报到就可以了。面对一个强盗,面对一股恶势力,我除了拿起法律的武器外再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也没必要说什么。
4楼 2007-01-31 09:36:35
好男不当兵,古人说的话是有一定道理的.



------------------
我语本无意,我心原太愚. 解我语者为我友,晓我意者是知音.
5楼 2007-01-31 09:37:29
诉诸法律后的漫长等待

虽然,成宝西没有落实刘副政委的处理意见,但是,考虑到我已经在部队等了一年了,又考虑到集团军首长多次表示会将此时处理好,为了不影响部队的转业工作大局,我还是按照当时在刘副政委面前所做的承诺,在今年转业报到时间的最后期限之前,按照正常程序办理了转业手续。到了新的工作环境,我一边忙于联系我的具体工作单位,一边和律师认真准备我的起诉材料。成宝西以为,我转业到地方工作后,这件事情就会不了了之,那他就想错了。

2002年3月12日上午,我来到兰州军区军事检察院,向检察机关控告了成宝西滥用职权对我实施“非法拘禁”的违法行为,并递交了近3万字的详实的文字材料。检察院一位姓杨的检察官接待了我,他对我控告的问题非常重视,在仔细看过我的材料后,对我反映的情况做了详细地询问笔录。最后他告诉我说:“现在我们按程序一级一级向首长汇报,具体情况我们要等首长的指示;不过请你放心,这件事情我们一定会调查清楚的,会给你一个说法,你留下联系方式后回去等消息。”一个月过去了没有消息,又一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有消息。

8月6日晚,旅干部科张干事突然来到我家中,他告诉我说:兰州军区政治部青年处的高处长要找我谈一谈,主要就是针对我和成宝西之间的事情。我告诉他说:“这件事情我已经通过法律途径,正式向军区检察院控告了成宝西,就是找我谈也应该是检察院的人,不应该是什么青年处的高处长。”张干事又讲:高处长是从军区政治部下到×旅代职副政委,他曾经也是一名组织干事,和你是同行,他对这件事情一直都比较关注,他找你谈主要是想阐述他个人对这件事情的一些看法,希望你能答应他。我考虑了一会儿,告诉张干事说:“可以,谈话时间和地点由你们定。”

8月9日下午,在总院附近的一家饭店,我和高处长、张干事三个人坐在一起,边吃饭、边谈了起来。高处长比较健谈,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主要是他在那里讲。归纳高处长的讲话内容,主要有三层意思:一是中国现在还不是一个法制社会,你就是向检察院控告了成宝西,也不会有什么结果,这件事情就这么算了;二是成宝西对我实施的“非法拘禁”,不是他个人的决定,而是×旅党委常委集体做出的,这跟他本人没有多大关系,你就是追究也追究不了他的什么责任;三是你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和互联网把这件事情要是说出去,影响面是比较大的,影响也是比较坏的,那时,你针对的就不是成宝西个人了,而是针对的整个解放军了。同时,这件事情要是让别人知道了,你就涉嫌泄露军事机密,按照法律规定,要判二到三年有期徒刑。明白高处长的意思之后我才知道,高处长此次前来的目的就是给成宝西当说客的。对于高处长的“奇谈怪论”,我当即进行了驳斥。

谁说我们国家不是法制社会?我们党从建国以来,一直都在不断推行法制建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在总结、吸取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更是加快了国家的法制建设。在党的“十五大”中,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确立了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方略。近几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推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国家不断建立、健全了各项法律、法规。目前,我们国家初步形成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成宝西虽然身为×旅的政委,但他却是一个十足的法盲,一个心术不正的家伙。他利用手中的权力,精心策划了整个“事件”之后,现在,他为了替自己开脱,想把一切责任推到党委常委“一班人”身上,想拿党委常委“一班人”做幌子,继续玩他的那套鬼把戏,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如果他真有证据能证明这一点,那我们可以在法庭上进行辩论。

按照高处长的逻辑,对于我们国家的一些高级领导干部的腐败、违法行为,为了顾及影响,为了照顾面子,我们就不应该惩治他们,要不然那针对的就不是腐败分子,而是针对的整个国家。作为一名军人,作为一名党员,我一直都深爱着自己所在的部队,深爱着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我懂得应该怎样去维护部队的声誉。但是,作为一名受害者、一名弱者,我更懂得怎样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非法拘禁”的事情发生后,我一直都是按照组织程序,一级一级向上反映问题,请求组织来处理这件事情。可是,由于种种原因,集团军派工作组先后两次处理这件事情,结果都没有处理好。现在,我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想通过法律手段为自己讨一个说法,如果这样都不能为自己讨回公道的话,那我只有求助于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当然,求助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做法,不到万不得已我是绝对不会那么做的。

至于涉嫌泄露军事机密的事情,那纯粹是无稽之谈,一位强盗政委利用职权,擅自将一位转业干部非法拘禁了50天的时间,这算是什么军事机密?至于其中涉及到的部队番号和其他一些内容,我和律师会处理好这件事情的。

9月16日,在律师的建议下,我和家属专程到北京,将我的控告材料送到了解放军总政治部军事检察院。检察院一位姓陈的检察官接待了我们,他对我所反映的问题非常重视,对我和家属所经历的这一切事情也表示同情,他告诉我们,他会把此情况向检察院的领导汇报,并按照工作程序,督促兰州军区检察院尽快办理此事。

2003年春节过后,我主动和兰州军区军事检察院联系,想了解一下我控告成宝西“非法拘禁”的事情,现在处理到了什么程度,检察院的处理结果是什么。按照当时杨检察官留给我的电话号码,我把电话打到了检察院法检处的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我说,杨检察官已经调走了,他本人不知道这件事情,让我去找领导。接下来,我把电话打到了法检处李处长的办公室,电话一直没人接,我只好又把电话打到了检察院尚院长的办公室。尚院长接起电话,得知了我的想法后告诉我说:他正在开会,让我等一会儿。一段时间后,我和尚院长联系,电话没人接,我又拨打崔副院长的电话,电话通了,崔副院长接起了电话,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崔副院长,希望检察院就“非法拘禁”的处理结果能给我一个明确答复。崔副院长明白我的意思后说道:“这件事情我要问一下尚院长,你再等一等。”

3月12日上午,我联系到了崔副院长,崔副院长告诉我说:“就我控告成宝西一事,检察院开会研究过一次,认为成宝西构不成犯罪。”我问道:“检察院什么时候开的会?为什么检察院不按照法定程序给我下发通知书,告诉我成宝西构不成犯罪的原因和理由?”崔副院长说道:“当初开会研究时我没有参加,所以,对这件事情的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作为一名受害者,作为一名弱者,在自己的人身权利遭到侵犯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去年3月12日,我向军区检察院控告了成宝西的违法行为,请检察院立案调查,追究成宝西的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没想到苦苦等了一年以后的今天,面对着的竟是这样的结果。成宝西为什么够不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明确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2001年2月7日,成宝西以谈话为幌子,将正在兰州联系工作的我骗回部队,当晚,他在没有履行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将我关押了起来,直到2001年3月29日下午,同样在没有履行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他又将我放了出来。整整50天的时间,我被严格限制在一间房间里,不能与外界接触,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成宝西所做的一切难道还够不成非法拘禁罪?

事发后,成宝西为了替自己开脱,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行,竟然辩解说:他对我实施的是“行政看管”,是经过旅“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了的。随后,他利用手中的权力,指派他人伪造了对我实施所谓“行政看管”的手续和他所需要的“党委常委会议记录本”的内容。

军队《纪律条令》第四章特殊措施当中规定:任何一级单位在实施行政看管时,都必须履行正常手续,填写两表,即《行政看管审批表》和《行政看管登记表》,其中,《行政看管登记表》应当由被行政看管人员填写。按照成宝西的说法,他当时对我实施的是“行政看管”,是经过旅“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那他就应该履行正常手续,填写这两份表,其中,《行政看管登记表》应当由我这个被看管对象填写。事实上,当时根本就没有这么一回事,也就不可能有什么《行政看管审批表》和《行政看管登记表》。成宝西可以在事后伪造他所需要的《行政看管审批表》,但他却无法伪造应当由我来填写的《行政看管登记表》,因为我的笔迹他是怎么也模仿不了的。

军队《纪律条令》第四章特殊措施当中规定:对打架斗殴、聚众闹事、酗酒滋事、持械威胁上级或者他人、违抗命令、严重扰乱正常秩序等行为的人员,或者确有迹象表明可能发生逃离部队、自杀、行凶等问题的人员,可以实行行政看管。按照成宝西的说法,他当时对我实施的是“行政看管”,是经过旅“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那我就要问一问,我到底怎么了?组织确定我转业后,由于特殊原因我推迟一年转业。第二年,我正在兰州联系我的工作单位,一没有犯法;二没有违规;三没有参加任何非法组织;成宝西凭他什么“行政看管”我?

军队《纪律条令》第四章特殊措施当中规定:行政看管的时限,一般不超过7天,如需要延长时间,应当报上级批准,但累计不得超过15天。按照成宝西的说法,他当时对我实施的是“行政看管”,是经过旅“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那他对50天的关押时间做何解释?成宝西可以在事后随意伪造×旅“党委常委会议记录本”的内容,但他却无法伪造时间,哪一级党委常委有“行政看管”50天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4条(报复陷害罪)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后,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成宝西之所以对我实施“非法拘禁”,他的根本目的就是报复陷害。2000年9月,面对两地分居的现实,我准备推迟一年再走,当年不打算办理转业手续,这也是符合兰州军区的有关规定。可成宝西则认为,我如果推迟一年转业就会影响全旅的转业工作,也就影响到了他本人的政绩,所以,他坚决不同意我这样做。为了达到他的个人目的,他先后采取压制、逼迫等手段,非要让我办理转业手续,全然不顾一名转业干部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和现实问题。

对于成宝西这种不近人情的粗暴做法,我曾提出过不同的意见和批评,并在最后顶住压力,没有办理转业手续,成宝西为此耿耿于怀,怀恨在心。为了发泄私愤,为了炫耀威风,2001年2月7日晚,成宝西强行将我关押起来。此后,他利用手中的权力,动用各种关系,发动政治部的两位副主任和各科长,采取威胁、恐吓、诱骗等手段,企图逼取口供,达到他那不可告人的目的。

在我得知成宝西的阴谋诡计、看穿成宝西的险恶用心之后,坚决不屈从于成宝西的淫威,坚决不涉足他的圈套。后来,成宝西干脆暗箱操作,捏造事实,将我按照“劳动教养”上报兰州军区。军区机关通过审查后没有批准这份报告。成宝西对此仍不甘心,他又从其它方面着手,继续对我进行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成宝西所做的一切难道还够不成报复陷害罪?

对于成宝西的违法行为,作为上一级组织的集团军一直都是听之任之,包庇纵容。一开始,在我被关押期间,成宝西以捏造的事实为依据,将我按照“劳动教养”上报集团军。集团军在没有经过任何调查了解的情况下就批准了成宝西的报告,并将此报告上报兰州军区政治部;再后来,在总政、军区首长的重要批示下,集团军先后两次派工作组来处理这件事情,但由于工作组不能以事实为依据秉公执法,处理结果也就无法公正、公平;到现在,我通过法律手段,请军区检察院追究成宝西的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集团军又公然袒护,千方百计替成宝西开拓罪行。也许,集团军只是为了维护一个旅政委的权力和地位。可集团军考虑过了没有,就是因为为了维护一个旅政委的权力和地位,他们就可以将一名转业干部所遭遇的不幸放到一边,不闻不问,置之不理?他们就可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放到一边,视而不见,置若罔闻?

“非法拘禁”这件事情发生以后,从×旅到某集团军,在广大的干部、战士和转业干部当中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大家都纷纷议论此事,始终关注着这件事情的发展和处理结果。大家也都意识到,在一个没有法律、法规的部队,在一个权力得不到约束的强盗政委面前,随时都可能发生一些可怕的事情。确切地说,我唐××今天所遭遇的悲剧,很可能就是其他干部明天或后天所要遭遇到的悲剧。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是自由的生命。成宝西的所作所为,无论从道德方面讲,还是从法律方面讲,还是从做人的基本准则和良心方面讲,他都是说不过去的。“非法拘禁”这件事情,已经在我的脑海中刻下了深深的烙印,成为我今生今世都挥之不去的阴影。

对于“成宝西够不成犯罪”的答复,我是坚决不能接受的。我还要继续向总政治部检察院控告,我还要继续向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我就不相信,我找不到一个说理的地方;我就不相信,我找不到一个能管成宝西的地方。我决心,不论面临怎样的困难和压力,我一定要将这场官司打到底,一定要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一定要把成宝西这个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伪君子送上法庭,让他接受正义的审判。
6楼 2007-01-31 09:38:17
无可奈何后的社会求助

面对“成宝西构不成犯罪”的答复,面对兰州军区检察院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和做法,我决定要向上一级军事检察院控告,要向总政和中yangjun委领导反映这件事情。2003年3月27日,我将控告信和相关材料寄给了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总政和中yangjun委领导等。

6月初,我接到×旅政治部干部科李干事的电话,他在电话中告诉我说,我寄给上级部门的控告材料现在已经转到了集团军,集团军首长要求×旅进行处理。现在,旅领导要找我谈话,希望我回去一趟。本来旅领导要到兰州来的,考虑到正值“非典时期”,部队在这方面抓得非常紧,所以还是要求我回部队好一些。听到李干事这么一说,我也没有多想,6月6日上午,我利用双休日的时间赶到了×旅。大约早上10点钟,在旅政委的办公室见到了现任政委徐世忠。

当初,成宝西担任×旅政委时,徐世忠是旅政治部主任,我是组织科干事,也就是说,徐世忠是我当时的直接领导。通过几年的工作关系,他对我是非常了解的。在成宝西关押我的时候,徐世忠正好在石家庄陆军学院学习,他不知道此事。等他学习回来之后,特别是继成宝西之后担任了×旅政委以后,他对成宝西关押我一事非常清楚。现在,由他出面来处理这件事情,我想也是可以的。

鉴于以前的上下级关系,徐政委见到我后显得非常高兴,对我也非常客气。这也是他当领导的一个特点。寒暄过后,徐政委没有直接谈及怎样处理成宝西对我实施“非法拘禁”一事,而是漫无边际的谈起了其他一些事情,包括当时在部队是怎样的器重我,在许多时候有意识带我下基层蹲点,接受锻炼等等,气氛显得非常轻松。在我的印象当中,徐政委说话办事一向都是这样。等了好长时间,话题饶了一大圈之后,徐政委才把谈话内容转到了正题上来。徐政委说:“我接到集团军某领导的电话,领导委托我找你谈话,目的就是希望你主动放弃这件事。也就是说,这件事情就这样算了,就到此为止了,不会再有什么结果的”

接下来,徐政委就从方方面面讲了许多。从徐政委语重心长般的话语中,我渐渐听明白了三层意思:(1)成宝西非法拘禁你的事情,一旦告到法庭上,凡是涉及到的有关人员,现在都还在×旅,都还在部队,由于种种原因,他们未必都能出来替你作证,就是作证未必都能说实话。(2)中国现在还不是一个法制国家。中国要想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要想建设成一个法制国家,至少需要十几到二十几年的时间。像在部队这种特殊的环境中,要想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需要的时间就更长了。你如果想通过“非法拘禁”这件事情,为推动中国的法制建设,特别是为推动部队的法制建设做贡献的话,那你是要付出代价的。(3)成宝西非法拘禁你的事情,如果你不主动放弃,还要继续向上控告、打官司,那最后的结果就是你家破人亡,死路一条。你要考虑清楚,不会再有第二种结果了。为了能充分表达这三层意思,徐政委还用曾经发生在“文革”期间的一件冤案来加以说明。

最后,这位徐政委还一再说道:“经过多年的共事,我还是比较了解你的。我知道这件事情给你造成的伤害有多大,我也知道你绝对不会放弃这件事情的,但是受领导的委托,我还不得不这样说,全当是例行公事,希望你不要介意。”

看到这位曾经让我非常尊敬的领导慢条斯理地将赤裸裸的意图说出来之后,我感到非常的震惊!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本来想着,我的控告材料既然从上级首长机关一级一级转到了集团军,各级首长机关肯定都做了重要批示,集团军就应该严格按照指示,实事求是的处理好这件事情。谁曾想,集团军非但不处理这件事情,反倒继续对我进行恐吓和威胁。

自从成宝西对我实施“非法拘禁”的事情发生之后,我遭受到来自成宝西的恐吓和威胁,来自集团军工作组的恐吓和威胁简直太多了,对此我早已习以为常了。今天,直接面对来自集团军的恐吓和威胁,这还是第一次。我想我不但不会被这种恐吓和威胁吓倒,反而更增添了我将官司打到底的决心和勇气。

6月17日上午,我接到兰州军区检察院一位姓肖的检察官打来的电话,他说就我控告成宝西一事要和我谈一谈。下午,在兰州军区大门对面的一家地方派出所,我见到了肖检察官。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肖检察官把谈话地点选在了地方派出所。没有过多地解释,没有过多的寒暄,这位肖检察官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几个问题,直接开始询问,并让一位随行人员做好讯问笔录。最后,肖检察官一再说道:“军区检察院对我控告成宝西一事之所以没有立案,主要原因就是,他们调阅了集团军工作组当初上报兰州军区纪检部的调查材料。材料中没有提及成宝西非法拘禁我50天的事情,因此,他们认为我所控告成宝西的问题不是事实,不能立案。” 对此,我提出了质疑?

首先,“非法拘禁”的事情发生后,我先是按照组织程序,一级一级向上反映成宝西的问题,想通过组织来处理这件事情。在各级首长机关的重要批示下,集团军先后两次派来工作组进行调查处理。在调查当中,工作组不但不以事实为依据,反而和成宝西狼狈为奸,采取欺下瞒上的做法,把成宝西“非法拘禁”我50天的事实篡改成了7天的行政看管。面对这样的结果,面对集团军不负责任的做法,我才决定拿起了法律的武器,通过法律途径来为自己讨回公道。

其次,2002年3月12日上午,我向军区军事检察院控告了成宝西滥用职权对我实施“非法拘禁”的违法行为,并递交了我写的详细的文字材料。没曾想,军区检察院在接到我的控告材料的一年多的时间里,不但不立案调查,反而以当时集团军工作组颠倒黑白的调查结论为依据,把它作为检察院不能立案的理由。组织程序和法律程序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军区检察院在这里有意识把它们混淆在一起,其居心何在?

第三,成宝西“非法拘禁”我50天的事实和详细经过,我在控告材料当中写得非常清楚。在那被关押的50天的日日夜夜里,为了能真实地记录下来所发生的事情,我拿着成宝西用来让我交待问题和写检查的稿纸,一天一天偷偷地写着记着,就等着我被放出去之后向上级首长机关控告成宝西的卑劣行径。现在,我把这些材料交给了检察院,检察院为什么不采纳我提供的证据?明明知道集团军上报的材料是不真实的,明明知道我作为一个受害者、一位弱者,在整个事情的过程中经受了怎样的痛苦和折磨,可检察院偏偏要采纳集团军上报的材料结论,这算是什么逻辑?作为部队的一个执法部门,你从哪个方面能说得过去?

6月23日上午,我又接到兰州军区检察院一位自称何干事打来的电话。他说就我控告成宝西一事还要找我谈一谈。考虑到军区检察院这么重视这件事情,考虑到事情并不像肖检察官说得那么简单,当天下去3点钟,我来到了军区检察院何干事的办公室。这位上校何干事对我非常客气,又是让座,又是倒水,这让我一颗冰冷的心顿觉温暖了许多。这次谈话,何干事准备得非常充分。除了和上次肖检察官一样,准备好了问我的几个问题之外,还专门找了一位打字员,直接从电脑上进行谈话记录。

谈话当中,何干事在向我问问题时,由于每个问题都很复杂,涉及到的方方面面都比较多,我在回答时为了把问题能讲得清楚一些,总想把问题的前因后果说明一下,可何干事坚决不允许。我一说到这他说他知道,我一说到那他说他也知道,非要让我用简单的几个字来回答问题。我心想,对于这么严肃的问题,这么复杂的问题,简单的用几个字能回答清楚吗?既然你什么都知道,又何必来问我呢?

在问问题的同时,何干事别有用心的讲了许多似乎跟所问的问题不相干的内容。简单归纳一下,主要有三层意思:一是在兰州军区,像你唐××遇到的这样的事情简直太多了。例如,某地军分区的一位副司令员,由于丢枪的事情被冤枉了,他连续八年到兰州军区上访,坚决要求军区首长重新处理他的问题。最近几年,也不见他再来上访了,事情不就那么不了了之了。二是我们检察院说不能立案就不能立案,你就是再告也没有用。不管你告到什么地方去,材料还是要转到我们这里,事情还是得由我们来处理,所以,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别再自找麻烦了。不相信你可以试一试,你就是告到江泽民主席那里,同样也不会有什么结果的;三是这件事情就到此为止,放聪明一点,主动放弃算了,如果你不主动放弃,那我们就通过你所在的地方单位领导做工作,通过你家属做工作,毕竟你家属现在还在部队嘛。当我听明白这位何干事的真实意图之后,我才意识到,这哪里是在谈话,这分明是以谈话为名精心准备好的一场“作秀”,这分明是在变相的对我进行恐吓和威胁。

谈话整整持续了四个小时的时间。等谈话结束之后,何干事把谈话笔录按照他的意思反复进行修改,并一再解释,这个谈话笔录领导是要看的,一定要把它整理好。让人可笑的是,最后,在我准备在谈话笔录上签字的时候,何干事还要加上一句“在整个谈话当中,我们有没有不尊重你的地方?”。面对这场“作秀”,面对这样的问题,我还能怎么回答。更让我感到滑稽的是,过了几天,这位何干事又打来电话告诉我说,他专门去了兰州市地方检察院,就有关问题咨询了一下,兰州市地方检察院也同意他们的观点,说我控告成宝西一事不能立案。言外之意我一听就明白了,为了达到愚弄别人的目的,这位何干事可真是费了不少心思。

到现在为止我才真正明白,成宝西为什么那么霸道?成宝西为什么那么猖狂?有这样的上级机关的包庇纵容,有这样的执法部门的似是而非,成宝西这个强盗政委还有什么可顾忌的。如果说成宝西的所作所为就是因为他不学无术,只知道权力、不懂得法律而造成的,这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理解,包括事发后,他利用职权暗箱操作,采取各种手段对我进行恐吓和威胁。但是,作为上级机关的集团军,尤其是作为军队一级执法部门的兰州军区军事检察院,他们难道不懂得法律?他们的所作所为又让人怎样去理解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中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总则中也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宪法》中一个很重要的要求,就是在要求政党和其他社会组织、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一样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同时,还要求作为军队的武装力量也要维护宪法和遵守法律。

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工作是国家、军队的一项重大工作任务,各级组织、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每年国家中组部、人事部、民政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都要抽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专门研究部署这项工作。军队转业工作已经成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团结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军每年的军转干部就有几十万。就拿兰州市来说,每年接受的军队转业干部大约在300人左右。从2000年—2004年,军队干部转业到兰州市工作的大约有1500人。

身为旅政委的成宝西,无视转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转业干部的个人前途,利用职权,采取非法手段对转业干部进行打击报复。事发后,作为上级机关的集团军,作为军队一级执法部门的兰州军区检察院,不但不秉公执法,公道正派的处理这件事情,反而弄虚作假,千方百计地包庇纵容成宝西,并不断地对我施加压力,想方设法对我进行恐吓和威胁。他们可以把我唐××不放在眼里,他们可以把“非法拘禁”不当回事,但他们别忘了,我还是军转干部当中的一员,在我的身后还有成千上万的军转干部。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检察院应该立案而没有立案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受害人)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起申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2003年8月24日,为了行使我的合法权利,我将我的申诉状和控告材料一同寄往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提起申诉。转眼半年的时间过去了,我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的申诉没有一点消息。随后,我不断地将我的申诉状和控告材料分别寄往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寄往中yangjun委、解放军总政治部首长机关。几个月的时间又过去了,我所寄出去的材料如同石沉大海,没有一点音信。

2004年6月,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发出通知,利用一年(2004年6月—2005年6月)的时间,深入开展严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尤其是查处非法拘禁、滥用职权等罪行。之后,解放军军事检察院也向全军发出通知,深入开展严查军队各级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尤其是查处非法拘禁、滥用职权等罪行。得知这种情况后,我分别在7月、11月,将我的申诉状和控告材料一同寄往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寄往中yangjun委、解放军总政治部首长机关。半年的时间又过去了,我所寄出去的材料如同石沉大海,没有一点音信。

2005年元月,在全党、全军全面开展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gongchan 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是我们党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方面所采取的又一重大战略举措,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发挥广大党员的信封模范作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有着极为重大的意义。

2005年5月1日,修订后的《信访条例》颁布实施。这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迫切需要;是畅通信访渠道,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这也标志着信访工作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在国家法制建设越来越完善的大好形势下,我又一次鼓起了勇气,于6月份将我的申诉状和控告材料一同寄往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寄往中yangjun委、解放军总政治部首长机关。几个月的时间又过去了,我所寄出去的材料如同石沉大海,没有一点音信。看来,结果正像兰州军区检察院的那位何干事所说的一样,他们说不立案就不立案,不论告到什么地方,同样不会有什么结果。

2005年10月1日,经中yangjun委批准,解放军总政治部颁发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监察工作规定》。这是我军第一部规范监察工作的军事法规。《监察工作规定》共5章32条。针对军队监察工作的特点规律,围绕发挥监察工作在依法从严治军和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中的作用,《监察工作规定》明确了开展监察工作的目的、任务和领导体制,规范了监察主题和对象。《监察工作规定》还明确了实施监察的程序和被监察单位、人员和纪律检查干部应承担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2005年11月初,仍然不甘心的我又一次来到了北京,来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信访局,将我的上访材料递给了接待我的一位姓侯的少校。这位姓侯的少校态度非常蛮横,他说:“你既然说是非法拘禁,那你就要拿出证据来,不然我们不接待。”听到姓侯的少校这么说,我非常吃惊,心想在信访局工作,最起码的法律常识应该是知道的。我便耐心的给他解释说到,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是不一样的,民事诉讼特别注重证据,诉讼方一定要拿到可靠的证据后才能提起诉讼;而刑事诉讼则需要公安、检察机关来协助调查和取证。特别像我这种被所在部队的政委利用职权将我“非法拘禁”长达五十天,更是需要军队保卫部门和检察机关来调查。不然,要是没有这种事情,我则属于诬告,将要负法律责任。可这位候少校根本听不进去,百般刁难我,非要逼着我拿出被“非法拘禁”的证据。我一再解释和说明,并将整个事情的详细材料和我家属、父亲写的材料递给了他,他却看都不看,然后表明不再接待我了。后来,我又去过几次,这位姓侯的少校以同样的借口拒绝了我。

无可奈何之后,作为一名受害者、一名弱者,我只有克服重重困难,不断的上访、不断的控告。同时,我决定通过互联网和新闻媒体向全社会求助,我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帮助下,解放军纪律检查委员会、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一定会给我一个公正、公平的判决。成宝西这个强盗政委最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舆论的谴责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