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10楼 心还革命 】:
财政扶持、补贴医疗卫生,是各国政府的责任,这没有问题。关键是怎么扶持?扶持什么?
财政扶持、补贴医疗卫生的目的,你后面说到是“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扶持、补贴的当然是医疗功能,以让医疗部门能为国民提供医疗服务。怎么扶持、扶持什么,其实也仍然是围绕国民医疗需要展开,不可能因为政府通过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服务职责,医疗机构就具有决定政府“怎么”做、做“什么”的权利。医疗机构对政府的扶持和补贴必须负责,原则就是一切为着医疗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包括扩大医疗选择机会,即能用中医的时候可以用,必要用中西医结合时就要让两种医疗方法配合。
医疗市场化是必须进行的,否则中国的医疗问题没办法解决。
这话的逻辑没有任何先验意义。定义一下“医疗市场化”。医疗市场化首先是医疗不垄断化,垄断还能叫“市场经济”?垄断的市场经济是权力经济,不是竞争经济,竞争提供充分选择机会。如果允许私有资本自由进入医疗市场,不论中医西医,消费者只要自己选择医疗方案就可以了。名为“医疗市场化”,实际上是垄断化,当然必须打击异己。
“中国的医疗问题”,我不知道你是指“看病难”“医患者关系紧张”还是医疗技术和设备落后?如果“医疗问题”恰恰是中医西医谁当医林至尊的问题,那么我不加评论。“看病难”不是医疗市场化的目标,反而是现在这种市场化的结果,不是原因,这是很容易理解的。
为什么几十年来,各全科医院的中医都在萎缩?有几家中医医院还在搞中医?上千家中医学校还有多少学生在学中医?中医研究机构又出了多少有价值的成果?挂羊头卖狗肉的事情还要搞多久?
全科医院的中医萎缩,是被打击的结果,还是被要求“废除中医”的原因?有哪种中成药比起西药有高额回扣率?医学生减少很显然是因为萎缩局面造成的就业选择,这哪是什么哪门医学技术水平高低的评估指标,明显是趋利结果。西医的有价值的成果是指为医院创造利润的东西,还是为医学发展作出推动性贡献,从而是为某种疾病的治疗创造了突破性价值的东西?我想也很明显可以看得出来。
首先,宪法中就有问题。国家要保护的是人民的身体健康,而不是什么派别。为什么要强调发展中医?
“人民的身体健康”是不是国家要保护的对象,或者说国家保护是不是“人民的身体健康”的前提,这个逻辑没有因果关系。身体健康与医疗服务是两个概念。之所以要“强调发展中医”,因为中医相对西医在科研上、服务系统上是滞后落后的,就像“强调发展经济”一样,这有什么错?况且,强调中医落后现状,会使国家在中医发展上配置更高资源,这些资源并不是从给西医的那部分中割出来。即使中医被“废除”了,这部分补贴也不可能归西医。
真正有希望的中医前景,还怕被“保护”,因为保护往往保护的是医师利益,让他们更加没有发展中医的意愿,坐享已有的丰厚福利,还会有什么动力。
有朋友办了家社区医院,手续耽搁了一年,他被告知:“必须要有中医”,无奈只好请了个退休的中医坐诊。
个人开办企业,雇佣上必须让本地户口占一定比例,高学历占一定比例,这些都存在于商业领域。“社区医院”是什么概念?它是医疗体系的低一级机构,满足小病需求。假如不在医疗体系内,完全私营资本去经营,经营者自然有权选择自己提供的服务项目。也就是说,问题不在于“必须要有”什么,而在于医疗管理部门对私营经济的不开放事实,使体系内的医疗机构不能任意削减标准建制。
你本来不想从事中医服务业务,你是完全个体经营的医疗实体,按理有这个权利,但现有医疗体系并没有把你、把社区医院当成是私有经济,就像一家大卖场为你提供出租柜台,你的货物在里面经营,是你的钱在做这个生意,但卖场是把你当成属于他的。他只是让你用自己的钱在经营他的地盘。
如果中医真的是“较为低廉与实用的医疗技术”,在市场化的今天,会被淘汰吗?谁又规定中医必须是廉价的?
这句是我要跟你辩论的主要方面。
今天的医疗服务已经市场化了吗?市场化的标准,不可能是不完全开放私有资本参与经营,比如让境外资本和境外的医疗技术来国内开办医疗机构。医疗又没有什么国家机密需要保护,人民的健康也不是外国资本能够左右的,再说外资或者私有资本进入的高成本,还会为国内医院取得成本优势。市场化的标准就是完全平等竞争,在保证执业资历和经营规则后,自由竞争。
如果今天已经市场化了,你就不必视中医为障碍,还要高喊“废除中医”,因为市场化了的存在,都是合理的。从你前面说的“医疗市场化是必须进行的,否则中国的医疗问题没办法解决。”可以看出你在支持“废除中医”时认为市场化还没实现,而在为了“中医已经被淘汰”这个技术性结论或者预期上,你又认为市场化已经实现,以“市场化已经实现”为前提来认定中医已经被淘汰,这样的互证显然自挖墙脚。
如果中医并没有被市场化所淘汰,那你怎么推理“较为低廉与实用的医疗技术”的中医不是这样?因为你假设了中医已经“被市场化所淘汰”,所以用来反证它的低廉与实用不成立,这没有逻辑可言。
“市场化”并不是垄断的工具,不能一说“市场化”就必定要有弱势消亡,因为市场化同时也提供继续成长的机会与资源,比如外资也可能投资中医,特别是东南亚资本。在外资进入国内医疗体系之前消灭中医,这能做得到吗?那也是违背市场经济精神的。要知道在外资面前,西医系统是没有相对优势的,相反,中医却有绝对优势。所以公平的市场化,是允许外资和私有资本进入,进入西医,也可以进入中医。
谁规定中医必须廉价的呢?这句话很有意思,大概可以证明你会引用不大会分析。对于有效益有价值的服务,一般价格比价值要高出很多。如果你那么推崇现在这种不完全开放私有资本经营医疗的所谓医疗市场化,那么你应该知道,市场化的价格,没有谁以权力去规定。在市场化语境说“规定”,那是市场供需双方达成的选择结果。你本来目的在于说中医廉价不是“必须”的不是强制规定的(也就是“咎由自取”的),结果却变成:在市场化供需关系下,中医不廉价是因为人们更愿意为它支付高价格,也就是更为信任它的结果。
中医还在,所以并没有“被淘汰”,正因为没能被淘汰,所以就用了人为的“废除”去补充去促成。随着市场化的铺开,私有或者外来资本必定进入医疗系统,中医不廉价必定也指日可待;不过,这种不廉价倒不表现为中医价格爬升到与西医相当或者更高位置,让普通国民更“看不起病”,而是今天的西医必定下降到与(上升中的)明天的中医平衡的位置上。这是有所经济学知识的人可以理解并预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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